★網頁上所示之景點、人文風景、餐食及飯店的照片;會隨著時節或拍攝角度的不同而有所變化,照片僅提供旅客作參考;實際狀況均依照現場為準。
★網頁行程僅供旅客於出發之前作參考,正確行程、航班及飯店得依照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。
★船公司有權利依據天候、政治、突發狀況及旅遊規定等因素,更改停靠碼頭的地點及停留的時間。
【郵輪行程之訂位變更、取消及罰則】
1.旅客繳付訂金予旅行社確認其訂位後,若欲取消其遊輪行程,依以下規定收取取消費用:
(1).旅客付訂後於出發前75天以上取消者,將沒收全額訂金為取消費用。
(2).旅客於出發前74-60天取消者,將沒收全額團費之40%(或全額訂金,取其高者)為取消費用。
(3).旅客於出發前59-32天取消者,將沒收全額團費之75%為取消費用。
(4).旅客於出發前31天(含31天內)取消者,將沒收全額團費為取消費用。
2.第三人〈指定三人同房經確認〉訂金規定比照二人一室規定。
3.旅客若有訂位變更或取消,應以書面標示日期、內容,正式通知旅行社,方為有效,以電話或口頭告知者無效。若取消日遇本國及外國之例假日,應提前至假日前之工作日通知乙方作業,以符合國際郵輪公司日期計算之規定。